优乐租平台用户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您”):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乙方电话:
特别提醒:
1.重点条款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尤其是以粗体及下划线标示的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乙方信息、第【二】条租赁模式、第【三】条租赁设备信息、租期和租金、第【四】条押金、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关于订单取消、第【九】条退租和换机、第【十】条租赁设备残值计算、第【十一】条租赁设备归还要求、第【十二】条订单审核、第【十七】条失信客户的处理(包含失信认定、失信处置等)、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证据保存和电子签名、第【二十三】条通知和送达条款及附件、 《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等,如您通过点击确认、勾选同意等方式在平台或其他客户端确认本协议,或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本协议, 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并且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2.风险告知:乙方在此确认并郑重承诺如下:
2.1 本人在申请租赁服务时所填写全部内容、所提供全部资料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2 本人已被告知有关责任或权利限制条款及收费标准,本人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及该业务的各项规则,愿意遵守合同所有内容,对条款内容并无疑问、分歧或异议。
2.3 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本人有独立的、合法收入来源,具备按期支付应付租金的能力且无过度负债情况;如未满18周岁且无合法收入来源,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2.4 乙方已明确知晓,登录优乐租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前已同意授权甲方或甲方合作的第三方获取乙方的支付宝/微信账号信息,使用该支付宝/微信账号在优乐租APP、微信小程序、 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本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协议、申请免押等行为),乙方对上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
2.5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相关条款,请不 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甲方官方客服电话(400-001-6393)进行咨询,优乐租客服将竭诚为您服务并作出解释。
特别提示:如为办理租赁业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司财物的诈骗行为报送公安机关。
2.6 本协议为经营性租赁协议,租赁设备所有权始终归属甲方(出租人);租赁期间或租赁期满,承租人可以选择退租或优先按市场价格购买该设备,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第一条    乙方信息
1.1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2 联系电话:
1.3 送达地址:
1.4 工作单位名称:
1.5 紧急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条    租赁模式
2.1 期满即退(支持提前退租):乙方提供个人信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业务,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的个人信息用于租赁服务的资质审核及信用评估。
第三条    租赁设备信息、租期和租金
3.1 租赁设备详情如下(附表格)
订单编号
品牌/型号
规格/内存/颜色
产品类型
3.2 租期:    个月,即                至                 。
3.3 租金:¥                元/月,按照整月计算,不足整月部分按整月计收。
3.4 租赁物价值:¥                元。 3.5 提货方式:快递邮寄
3.6 若上述信息与甲方或平台运营后台订单详情页记载内容不一致,以平台运营后台订单详情页记载的内容为准。
3.7 乙方在下单租用设备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同时还应当提供准确的邮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邮箱等)。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住址与邮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乙方下单时或发货时填写的邮寄送达地址为乙方确认的收货地址。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住址及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电话信息失联、租赁设备无法送达、丢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8 乙方在租用设备过程中,需确保设备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卸、私自升级系统或软件服务。
3.9 甲方提供的租赁服务仅含硬件部分,不含软件;若乙方需预装软件,乙方可在发货前将软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协助安装;或在乙方收到设备后由甲方远程协助安装,若涉及软件版权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 特别说明:
(1) 本网站、app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优乐租app 、小程序、H5等页面中的文字表述、图片效果可能被实时修改和调整,对于此类变化和调整,甲方及丙方可能将不作特别通知。本网站、app内展示的标的物规格参数、功能说明、零部件信息、库存、限购数量等商品信息将尽可能准确、详细并与实际产品信息相匹配,但由于网站上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及受互联网技术发展水平(如缓存延时等)、产品批次和生产供应实时变化等因素的限制,本网站、app小程序、H5页面等不排除部分信息会存在滞后或偏差的可能性。乙方确认:对此情形表示知悉理解,并同意不追究甲方及丙方的相关责任。
(2) 本网站、app由甲方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但乙方应当了解并同意:甲方的商品价格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因此订单成交价格须以乙方提交订单结算时的价格为准。同时,尽管甲方会尽最大努力确保本网站商品价格的准确性,但仍然可能出现部分商品标价错误的情形,对于明显错误标价的商品,甲方保留不予确认或取消相应订单的权利。
第四条    押金
4.1为保障本协议的履行,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大写:                                                整)。

4.2押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提前支付        ) 于递交租赁申请时缴纳押金 ¥                元, 后每期缴纳租金时同时支付押金 ¥                元。
4.3甲方有权依据其自身风险控制系统输出结果决定变更押金的额度,乙方未以变更后的押金额度支付押金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有权暂缓发货。
4.4本协议解除、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及时将设备完整、无损地归还甲方,甲方在收到设备后经检测确认无人为损坏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押金,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4.5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或合同解除当日履行租赁物返还义务,返还的租赁物有人为损坏或乙方未按约定返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在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乙方已缴纳的押金采取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的处理措施。
4.6乙方退回租赁物若有人为损坏的须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11.2.3款标准进行赔偿。
第五条    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租金支付时间
5.1.1租金按月支付,如有调整租金付款日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
5.2租金支付方式
5.2.1乙方登录优乐租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付款,实际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以甲方实际到账的时间和金额为准。乙方不得将租金、押金等交付给除甲方或甲方授权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5.3若订单成立后租赁物市场价格发生下调,本协议效力及履行不受影响,乙方仍须严格依据订单成立时约定的租金价款标准及本协议条款履行支付义务。
5.4若乙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的,则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
账户名:
银行账号:
第六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
6.1.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通过后,乙方可在甲方或甲方指定处自提或由甲方合作的第三方物流配送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址。
6.1.2当面交付:乙方选择自提,自提之日即为交付日,乙方的签收单或手持租赁物的照片均可作为交付凭据;
6.1.3邮寄交付:乙方选择通过物流方式交付,以物流送达乙方指定的送货地点之日为交付日,乙方签收凭证或物流公司网站查询记录均可作为交付凭据,物流签收为快递驿站、快递柜、物业签收、门卫签收等均视为已经完成交付,由此引起的货物丢失、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甲方对该笔订单审核期间如遇产品缺货、价格变动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约定情形发生变化或甲方无法交货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后,双方不再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甲方无交货义务。
第七条    租赁物的维修
7.1维修责任:
7.1.1租赁期间租赁物正常折旧而导致租赁物自然硬件故障由甲方免费更换,软件问题由甲方协助解决。
7.2赔偿责任:‌
7.2.1租赁物因乙方原因(如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拆解、划痕、保管不善)等问题导致维修的,乙方应承担配件成本和维修费用。若乙方拒绝支付配件成本和维修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维修或维修后直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押金来抵扣相应维修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支付。维修期间计入乙方的租赁期间,乙方须继续支付租金。
7.2.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修复、修复成本远超于租赁物本身价值或丢失,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条租赁物残值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关于订单取消
8.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修复、修复成本远超于租赁物本身价值或丢失,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条租赁物残值进行赔偿。
第九条    退租、换租
9.1退租规则:
9.1.1全新机:最短租期为6期,租赁满6期后可以申请退租。
9.1.2‌优品机(二手):最短租期为3期,租赁满3期后可以申请退租。
9.2换租规则:满足最短租期后支持换租,乙方需要将原租赁物退回甲方,经检测无人为损坏后重新生成新的租赁协议,原租赁协议的押金转为新租赁协议的押金,客户无须额外支付押金,待租赁期满后,客户退回租赁物,经检测无人为损坏后10个工作日退还已缴押金。
9.3租赁物返还义务: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修复、修复成本远超于租赁物本身价值或丢失,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条租赁物残值进行赔偿。

9.3.1乙方须在申请退租/换租前‌返还原租赁物‌,并确保租赁物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无毁损或灭失) 。
9.3.2若租赁物存在‌人为损坏‌,乙方应按合同第【十一】条11.2.3款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9.4费用结清要求
9.4.1乙方需结清所有应付未付欠缴租金,乙方同意甲方将押金可用于抵扣乙方未结清的租金、赔偿金及其他本协议约定的费用。
9.4.2租赁物人为损坏部分,若乙方未履行赔偿或赔偿不足,甲方有权以押金优先抵扣欠付租金及赔偿金。
9.4.3若乙方押金不足以覆盖全部欠款,乙方仍需补足差额‌。
9.5换租后协议效力
9.5.1申请换租后,‌原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以新协议为准;‌甲方负责交付新的租赁物给乙方,乙方负责按照新的租赁服务协议支付重新约定的租金。
第十条    租赁设备残值计算表
租赁期数 产品残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第十一条    租赁设备归还要求
11.1归还截止时间:乙方须在租赁期间届满或协议解除日前(含当日)向甲方归还完整、无损的租赁物。
11.2归还标准
11.2.1物理状态‌:设备需保持完整、无任何人为损坏(如划痕、碎裂、部件缺失等)‌。
11.2.2软件及数据清理‌:乙方必须退出个人ID账号、清空所有个人信息及存储资料,并恢复出厂设置。 11.2.3人为损坏‌:按甲方实际维修费用(以维修清单及发票为准)赔偿,费用从押金中优先抵扣‌。乙方押金不足以抵扣维修费,乙方仍需补足差额。 11.2.4未退出账号‌:若设备未解除个人ID绑定,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押金。 11.4归还操作流程:
线上申请途径‌:乙方需通过甲方指定的线上平台(优乐租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提交退租申请,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线上操作完成后,甲方将同步确认设备返还地址及交接方式。
特别声明:
(1)三包凭证及原包装材料完整性‌
  •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须将设备及原包装盒内的《移动电话三包凭证》等材料一并退回。若因材料缺失导致厂商拒保或维修费用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 若设备检测属于厂商质保范围故障,但乙方未提供三包凭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维修费用或从押金中扣除。
(2)指定快递与费用承担
  • 乙方必须通过“‌顺丰快递”‌寄回租赁设备,且禁止采用‌到付方式‌。若因到付导致快递拒收、滞留或丢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 甲方仅接受乙方预付运费的快递,物流单号需通过线上平台(如优乐租APP、微信等)同步提交‌。
11.5甲方指定设备退租地址: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科金中心二期B3栋14楼 13A-3
收件人:优乐租客服
联系电话:400-001-6393
11.6视为乙方不能返还租赁物的情形:
(1)乙方逾期30日仍欠付租金的;
(2)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30日未返还租赁物的。
第十二条    订单审核与风险评估
12.1甲方在乙方提交订单申请成功后,有权基于内部风险评估系统对乙方信用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核评估,若经评估判定乙方风险系数较高,甲方可以有权选择以下处置措施:
12.2.1要求补交押金:乙方未在指定期限内补足押金的,订单将自动关闭,已经支付的款项原路退还乙方。
12.1.2直接关闭订单:若识别乙方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方可单方面终止交易,直接关闭订单,已经支付的款项原路退还乙方。
12.2风险判定与预收租金
12.2.1风险判定:当甲方或甲方授权关联的第三方通过风险控制系统判定乙方风险系数较高时,甲方可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向乙方预收一期或多期租金,具体预收期数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预收租金详见账单列表。
12.2.2预收租金:租金成功预收后,若乙方对预收租金金额、预收期数等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则视为乙方对预收租金的认可,后续不得以“未确认”为由主张权益。‌
第十三条    发票开取
13.1租期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发票由甲方提供,开取发票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乙方需开取发票的,开票前需主动联系甲方,并提供开票所需详细资料。开票内容为“租赁服务费”,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可提前标注所需的发票类型。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甲方在租赁期间拥有租赁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乙方仅拥有使用权。
14.2甲方应按乙方订单要求发货,确保租赁物的规格、型号、配置等与乙方订单中标明的一致。
14.3甲方应当对设备硬件自然故障提供更换或维修的服务,但软件问题、人为损坏不在此列。
14.4甲方有权对乙方归还租赁物进行检测,确认是否符合回收标准(如无重大损坏、功能正常等)。同时,甲方对乙方交还或寄回租赁物内的遗留数据、软件、物品或信息等不承担保管责任,建议乙方归还前自行清除敏感信息。
14.5乙方逾期超过30天未缴纳租金,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租后服务、收回租赁物,按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4.6租赁物非甲方生产(如第三方品牌设备),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向设备厂商或责任方索赔。
14.7若乙方所租赁的设备商品详情页中有标注【逾期停机提醒】,则视为乙方同意在租赁设备中安装停机管理程序,甲方可通过该程序对乙方进行履约情况管理。
14.8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享有并行使,无需向乙方另行同意。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5.1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租赁设备的合法使用权,但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让,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拆卸、更改租赁设备硬件的任何部件。
15.2乙方须按租赁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等款项。逾期支付可能导致设备停机、违约金或协议解除
15.3租期届满后,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完整归还租赁物。为保障乙方自身的隐私及信息安全,退还租赁物时应删除并注销所有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账户及密码)因数据泄露造成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15.4因不当使用租赁设备、故意或过失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修理等相应责任。
15.5逾期停机管理:乙方所租赁的设备已安装停机管理程序(甲方仅能通过设备IMEI码对设备进行履约管控,无法通过此停机管理程序非法收集乙方的任何隐私信息),由甲方进行履约情况管理,当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如逾期支付租金、逾期归还设备等), 甲方将远程停用乙方所租赁的设备,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对网络数据和WLAN链接产生消耗或导致租赁物暂时处于停机状态,由此导致的不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停机及停机恢复规则如下:
15.5.1乙方应在签收设备后48小时内激活设备,否则甲方可对租赁设备进行远程停机处理。
15.5.2乙方违约后,甲方或甲方关联合作的第三方将通过短信、电话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乙方须及时履约;当乙方恶意违约,甲方将对租赁设备进行远程停机处理,设备将处于完全无法使用状态,直至乙方履约完毕后,方可申请恢复使用。
15.5.3租赁设备被远程停用后,用户端无法激活该设备,须待乙方缴足欠款后方可被甲方远程激活,故乙方缴足欠款后,请及时联系甲方,申请重新激活租赁设备,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申请后核实乙方是否已履约, 如乙方已履约则激活设备,如乙方并未完全履约,则不予激活;
15.5.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自行卸载停机管理程序,若乙方 因自行卸载停机管理程序导致设备损坏或无法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6乙方使用租赁设备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设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租赁设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因乙方违规使用租赁设备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设备被监管部门查封、冻结、扣押的,乙方仍需按照协议约定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协议期满后乙方无法按照约定归还设备的,乙方须按照租赁设备残值向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    关于信息保护
16.1归还设备时,为保障乙方的隐私及信息安全,乙方须自行妥善处理保存在租赁设备上的数据信息。
16.2设备退还,甲方收到设备后将彻底清除数据并恢复出厂设置,且无义务保留设备中的相关信息。同时,甲方承诺不会将乙方留存在设备上的信息向第三人泄露。
第十七条    失信客户的处理(包含失信认定、失信处置等)
17.1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将被认定为失信客户:
  • 逾期7个自然日不支付设备租金;
  • 租赁期满,但拒不归还设备;
  • 归还的设备损坏且拒付维修费。
17.2对于被列入失信客户名单的乙方,甲方有权利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措施:
  • 将乙方租赁违约信息在优乐租网站公布;
  • 有权将违约信息反馈给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应了解上述违约信息可能影响乙方在征信机构处的信用状况,并可能影响其申请或办理相关服务;
  • 向公安机关报案;
  • 向法院起诉;
  •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邮寄函件、委托第三方进行上门取回设备等形式对乙方进行催缴;
  • 向支付宝公司申请冻结乙方名下的支付宝账户。
17.3乙方同意在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应缴纳的租金及按租赁物残值向甲方进行赔偿:
  • 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设备在租赁期间遗失、灭失、报废、实质性损坏、自行更换设备主体部分等,使得租赁设备无法归还甲方;
  •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在租赁期间遭到的损坏,且乙方拒绝支付相应维修费用;
  • 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超过30个自然日;
  • 租赁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个自然日;
  • 乙方失联超过30个自然日,甲方通过乙方留存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
  • 乙方租赁物退还时,经甲方检测,乙方未注销、解除该租赁物中账户密码,乙方在甲方提示后7个自然日内未及时注销、解除该账号密码,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的。
17.4在乙方失信的情况下, 自乙方收到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话、信息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甲方支付剩余全部欠缴租金,退回租赁物。如无法退回租赁物或满足本协议第【十一】条11.5款,则乙方需要按租赁物残值向甲方进行赔偿。
17.5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十七】条17.4款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退回租赁物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订单价值×0.1%×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自乙方逾期交租起算或逾期交租日期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止的天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缴纳押金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已经产生的租金, 返还租赁物。属于本协议第【十一】条11.5款的情形的,乙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租赁物残值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已缴纳的押金用以抵扣)。
18.2协议解除,乙方自未付租金之日起,以欠付租金和租赁物残值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第十九条    隐私政策
19.1本协议所指的“隐私”包括《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内容以及未来不时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隐私应包括的内容。
19.2当乙方注册优乐租个人账户并接受使用甲方租赁服务时,乙方须向甲方或甲方合作第三方提供必要个人信息。甲方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多的个人服务以及风险评估,从而更好地为乙方提供免押租赁服务,在此过程中甲方及甲方合作第三方承诺不会非法泄露乙方个人信息。关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使用等详见《优乐租隐私权政策》。
19.3甲方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甲方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 用户已成为严重失信用户。
19.4为提升服务的质量,甲方可能会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此类合作可能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数据与第三方用户数据的互通。在此情况下,乙方知晓并同意该第三方机构承担与甲方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甲方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机构,并与第三方机构约定用户数据仅为双方合作之目的使用;并且甲方将对该第三方机构使用用户数据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19.5甲方可以向乙方注册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发送服务所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二十条    协议终止
20.1租赁期满,乙方归还设备,经甲方检测确认无损坏并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终止。
20.2如乙方在下单后设备交付前取消订单,经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终止。
20.3在租赁期内,乙方主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并与甲方达成一致,本协议终止。
20.4订单审核不通过,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一条    争议处理
21.1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解决,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住所地发生变更,则甲、乙双方均同意由变更后的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1.2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乙双方均同意受让债权的第三方所在地法院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具有管辖权。
21.3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具体以委托合同及发票数额为准)、差旅行费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证据保存和电子签名
22.1本协议为电子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通过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约平台完成电子签名,三方存档并具有法律效力。
22.2甲方及本次电签服务提供方“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将甲乙双方的个人/机构身份信息、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签约合同信息相应传输至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 (CA,Certificate Authority) 或公证处, 由CA以出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之目的或公证处以出具公证文件之目的使用并保存,且前述信息至少保存至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效后或相关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签约合同电子数据)产生后至少5年,并且该等信息不因终止使用平台的服务而停止保存。
22.3本协议不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甲方、乙方采用电子签名订立本协议具有合法性,各方电子签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2.4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下单并依约支付租金之日起至甲方收回设备检测合格且结清所有租金等费用之日止。
22.5乙方下单网页页面、 甲方发货单、交易快照、设备签收回执等均是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2.6若记载内容存在冲突,以甲方或甲方关联合作方运营后台记载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    通知及送达
23.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发送的书面通知,以邮寄送达的,按照乙方填写的送达地址或乙方的注册地址、户籍地址为准(乙方为自然人时)。自书面通知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丙方采用平台公告、 平台站内信息、APP弹窗推送、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钉钉、微信等现代化电子通讯方式,在采用上述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23.2甲方有权决定以前述任何一种或几种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以多种方式向乙方发送通知的,通知送达时间以最先送达的为准。
23.3各方一致同意,对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各方在司法程序中同意司法机关采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钉钉、微信等现代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包含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诉讼文书) 。
23.4各方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邮寄送达地址默认为本协议首部所填写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邮寄送达地址。
23.5各方确认上述电子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如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23.6如果各方上述送达地址有变更,本人应当及时告知其他方变更后的司法机关送达地址。
23.7各方承诺,已完全阅读所有条款,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的、有效的;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各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3.8若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缴交租金、租赁到期产品退回后发现严重破损,影响再次租赁等),为保证依法依约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诉讼文书及时、准确送达给乙方本人(本公司)。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系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乙方确认的上述地址不真实、不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地名变更、地址被拆迁、确认的地址中无人签收文书等情形),导致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未能实际由本人(本公司)签收,视同本人(本公司)已收到人民法院寄送的相关文书,邮件退回日视为送达日。 本人(本公司)承诺如变更上述送达地址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邮件通知更改送达地址;若因本人(本公司)未及时书面通知和更改确认书,导致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未能实际由本人 (本公司) 签收,将视同本人(本公司)已收到甲方或者人民法院寄送的相关文书。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本人(本公司)对人民法院寄送的相关文书,将诚实收取;若人民法院按上述地址寄送相关文书,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负责签收邮件的人员拒绝签收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导致相关文书退回的,将视同本人(本公司)已收到人民法院寄送的相关文书。邮件退回之日,视同送达之日。
第二十四条    其他
26.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任一方认为需要变更协议条款的,均可与对方协商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26.2若本协议部分内容被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须继续履行。
附件(一):租赁设备交付确认单
附件(二):租赁设备参数确认单
附件(三):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附件(一):租赁设备交付确认单

订单号:
交货日期:
供货单位:
联系电话:
品牌/型号/颜色/规 格 单位 数量 产品类型
1

收货人对供货单位交付的租赁物品规格、品牌、型号、颜色、数量、质量无异议,并再次确认实际收到的货物与货品交付单记载的相符, 在收货人处的签字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是本人真实、有效的签名不存在代为签署、冒名签署的情形,签字行为代表其对货物现状及交付内容的完全认可, 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收货人承诺接受的货物只用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存在欺诈、套现等损害出租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注:签署本交付单视为收货人已经收到相应租赁设备,并确认无误。
收货人:
签署日期:

附件(二):租赁设备参数确认单

类目 参数
手机版本 国行
手机型号
颜色内存
生产时间 ≤36个月(特价机型除外)
电池健康 ≥80%(特价机型除外)
屏幕显示 显示/显色无任何异常
维修状态 无拆机维修记录(特价机型除外)
机身成色 无拆机维修记录(特价机型除外)
保修方式
设备价值

租赁期内仅限您本人拥有租赁设备合法使用权,您不得将其进行出售、抵押、质押、转租、转借、赠予他人、 私自拆修或更换组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您立即支付全部欠缴租金,并限期归还租赁设备。 若设备因乙方行为导致损坏或灭失,无法归还的情况下按照该设备残值全额赔偿。

如内容不符,请及时联系优乐租客服反馈,反馈热线:400-001-6393(023-60942522)

承租人:
日期:

附件(二):租赁设备参数确认单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400-001-6393
鉴于甲方有查询个人信息的需求,为了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特委托乙方或乙方合作第三方进行个人信息查询,并签署本授权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或乙方合作第三方查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个人信息:
a) 甲方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
b) 甲方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c) 甲方的教育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等;
d) 甲方的工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职务等;
e) 甲方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等;
f) 甲方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报告等。
2. 乙方在查询甲方个人信息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二、授权期限
本授权书自甲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三、授权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合法手段进行个人信息查询,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机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查询、调阅相关档案资料。
四、授权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有权查询甲方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但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甲方个人信息。
五、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授权书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授权书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
日期:

乙方(委托人):
日期: